人才培养
当前位置:首页  人才培养  研究生  硕士招生
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田艳红  发布时间:2012-04-23   浏览次数:1723

学院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00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院网址:http://mse.hit.edu.cn/                    
咨询电话:0451-86413945, 联系人:李老师
 
焊接方向相关信息
学科代码、名称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总招生数大约65人
(保研比例约占60%)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2俄或203日③302数学(二)④825金属学与热处理
085204材料工程
(工程硕士)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或202俄或203日③302数学(二)④822材料结构与力学性能或825金属学与热处理
 
参考书目
825金属学与热处理:
       《金属学与热处理》   崔忠圻、刘北兴编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修订版。
 
822材料结构与力学性能:
       《材料科学基础》       胡赓祥、蔡�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
       《金属的材料结构与性能》       毛卫民、朱景川等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
 
报名须知
一、  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硕士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这类考生通过初试后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且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3年以上(从毕业到入学当年9月1日),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或者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2.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研究生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每年10月份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当年11月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可查阅报考点的网站,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网址:http://yzb.hit.edu.cn,下同)。
         2.报考点选择。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1)只接受报考我校的考生和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到本校及外校的学生)。外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当地报考点就近报名考试,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三、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12年3月中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对于具有国防、军工专业背景且报考理学、工学一般学科的考生,其复试资格基本线将参照我校照顾学科线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具体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复试时间预计为2012年3月末,复试科目及具体要求将于2011年10月末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可向报考院(系)咨询。
 
四、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硕士生的录取工作。录取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办法于录取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关于报考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2.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在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职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方式,培养经费为0.9万元/年(特殊说明除外)。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录取后由定向或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相关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相关审批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这类考生执行统一的录取标准,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关系,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或委托单位支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我校接收一定比例的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焊接方向的学生招生总规模约65人,保研生占比例约60%,所以考研名额在26人左右。
         2. 对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能被我校录取,我校研招办将积极提供调剂录取信息并做好相关工作。